在27日召開的國務院各部門行政法規規章清理工作座談會上,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表示:規章“打架”,協商解決不成,交由國務院法制辦研究協調,如還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就報國務院裁決。
據了解,多個規章不一致、不銜接甚至相互“打架”,已經影響到了百姓生活。特別是在涉及審批、收費、處罰等方面,部門與部門之間,部門與地方政府之間規定不一致,導致法律依據“各有各的理”、老百姓無所適從。
在國務院辦公廳下發全面清理現行行政法規規章的通知後,國務院法制辦做了專門部署,並把“打架”規章作為清理重點之一。國務院法制辦明確要求: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的,相關部門要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要將處理建議送國務院法制辦研究處理。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的,要將處理建議送國務院法制辦研究處理。(記者 黃慶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