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4月26日電(記者來建強)福建省政府日前轉發的《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工作實施意見》提出,今年要把火電廠、城市污水處理廠以及佔全省工業污染負荷65%的工業污染源列為省控重點污染源,向社會公佈,並在2008年底前安裝自動監測裝置。
《意見》提出,全省所有火電廠要按計劃安裝煙氣污染物在線自動監測裝置,新建燃煤電廠在建設配套脫硫設施的同時必須同步安裝在線監測裝置,並與省、市環境自動監測監控中心聯網。對尚未安裝的,要增加監測頻次;對不按期安裝的,要依法予以查處。
到“十一五”末,福建要新擴建67座污水處理廠,新增日處理能力176萬噸;新擴建59座垃圾無害化處理場,新增日處理能力1.44萬噸。同時,切實解決收集管網滯後和污水垃圾收集量少、運營成本太高、運行費用沒保障等一系列問題。
福建省環保局局長馬承佳説,在省控重點污染源上安裝自動監測裝置,有利於建立健全有效的減排監督體系。福建省確定的污染物削減幅度低於全國平均水平,2006年全省減排工作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因此今年的任務重、難度大。福建正全力通過淘汰落後生産能力等多種措施落實減排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