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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鼓勵有條件市降低擇校生比例 取消擇校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1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濟南5月19日電(記者 張曉晶)山東省教育、監察、物價、財政等部門日前出臺規定,今年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繼續執行國家“三限”政策,但鼓勵有條件的市進一步降低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的比例和收費標準,直至全部取消。

    針對高中階段的“三限”規定,山東提出,要嚴格執行省物價局、教育廳、財政廳規定的擇校生比例和收費標準,不得在擇校生之外以非計劃生、自費生、調節生、轉學生、旁聽生等其他任何名義招收學生;要按照報名學生的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一次招滿。學校按規定收取擇校費後,不得再向擇校生收取學費。

    山東要求切實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把學校招生資格和計劃、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學生入學條件和錄取結果向社會公開。鼓勵有條件的市進一步降低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的比例和收費標準,直至全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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