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5月25日電(劉汝旺、張玉清)從8月1日起,山東農村軍屬將享受到與國家規定城鎮人員一樣的醫療保障待遇。山東省軍區後勤部與山東省醫療救助協作辦公室日前聯合發出《關於現役軍人山東籍農村親屬申請山東省農民基本醫療救助保險的通知》,明確了山東農村軍屬參加山東省農民基本醫療救助保險的優惠政策、基本條件、實施辦法和有關要求。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減輕貧困群眾醫療負擔的工作精神,山東省建立了農民基本醫療救助保險制度,即參保農民每人每年繳納290元的醫療保險費,將和城鎮人員一樣享受到國家規定相同的醫療目錄和醫療待遇。
《通知》指出,現役軍人山東籍農村親屬參加本保險一律享受保險費補助每人每年100元,實繳保險費每人每年190元的優惠政策,此優惠人員比例控制在全省參保人員的1%以內。現役軍人山東籍農村親屬參加保險後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定點醫療機構執行免費掛號和醫療總費用減免不低於5%的救助規定。
《通知》強調,現役軍人的父母、兄弟姐妹和子女戶口在山東農村未獲得其他社會醫療保障的人員,經申請可享受山東省農民基本醫療救助保險優惠政策。參保由現役軍人山東籍農村親屬提出申請,由當地人武部門審核匯總,于每年6月20日前逐級上報至山東省醫療救助協助辦公室並統一組織入保,參保起始日為每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