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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規定社區醫療服務收費不得高於一級醫院80%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2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長沙5月28日電(記者周青梅)湖南省物價局和湖南省衛生廳近日聯合發文,首次對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醫療服務收費明確規範,要求其價格不得高於一級醫院的80%。

    據湖南省衛生廳婦幼保健和社區衛生處副處長彭中華介紹,以往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通常是按照一級醫院執行的三類收費標準來自主制訂醫療服務價格,缺乏統一指導標準。規範社區醫療服務收費,能夠更加體現社區醫療的公益性,從而“讓城區居民享受到更加方便、廉價的衛生服務”。

    從今年6月1日起,湖南省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在提供政策規定的免費預防、保健、計生等公益性服務之外,開展的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近20種服務收費制訂了統一指導價格。如掛號費一般醫師每次1.5元、主治醫師2.5元、副主任醫師5.5元、主任醫師7.5元、急診留觀診查費每天6元、嬰幼兒健康體檢每次3元等。

    湖南省規定,各地可根據實際經濟水平和群眾承受能力,在此指導價格基礎上確定下浮幅度,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必須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的有關規定,違反規定亂加價、亂收費的行為,將受到物價部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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