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6月14日電(記者 衛韋華、李明心)甘肅省對5000千瓦以下的能耗高、污染大的鐵合金企業(特種鐵合金除外)執行淘汰類差別電價:從2007年1月1日起,對淘汰類、高耗能的鐵合金企業每千瓦時加價0.15元;從2008年1月1日起,每千瓦時加價0.20元。
鐵合金、電石行業是甘肅省僅次於有色行業的第二用電大戶。為此,甘肅省將蘭州碳素廠鐵合金廠(杭海)、洞子鐵路機械廠等39個鐵合金企業列入淘汰類企業,對其執行差別電價。
為加強節能減排,甘肅省新近提出一些措施:嚴禁投資新建或改擴建違反國家産業政策、行業準入條件和缺乏能源、資源支撐條件及環境質量不允許的鐵合金、電石項目;對能耗高、污染重,改造治理無望的企業堅決關閉;組織開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專項檢查,建立落後産能退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