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8日電(記者江國成) 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8日介紹,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加強災區價格監管和調控,保持市場價格基本穩定,為穩定災區群眾生活,促進災區重建提供寬鬆的環境。
上述通知指出,最近一段時期,我國部分地區先後遭遇了較為嚴重的地震、乾旱、洪澇等自然災害,給群眾生活和經濟建設造成了不利影響。災區價格主管部門加強對食品、藥品等群眾生活必需品,以及災後重建必需的建材等重要物資的價格監測,實行一日一報。對重要商品價格變動及時預警預報,提出對策建議。
發展改革委要求災區價格主管部門強化價格管理:受災初期,要重點加強糧油、蔬菜、肉禽蛋、食鹽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的監管,防止價格大幅上漲;災情過後,要重點加強防汛抗旱物資、交通運輸、藥品、防疫物品、種子、化肥、農藥、磚瓦、砂石、水泥等價格的監管,促進抗災救災、災後防疫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開展。
為保障市場供應,上述通知要求災區政府採取措施組織好災情發生後的市場消費品供應工作,切實做到糧、油、肉、蛋等食品不斷檔、不脫銷。必要時適時動用價格調節基金補貼生産、採購重要商品,防止價格波動影響群眾基本生活。
上述通知指出,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大價格監督檢查力度,適時開展市場價格巡查,積極防範和嚴厲打擊哄抬物價、囤積居奇、價格欺詐等擾亂正常價格秩序的行為和各種亂漲價、亂收費等價格違法行為,對典型案件予以公開曝光。充分發揮12358價格舉報電話的作用,完善快速反應機制,及時受理群眾投訴舉報,依法從快從嚴處理。
發展改革委表示,發生災情的地區要認真總結應對突發災害導致價格異常波動的經驗教訓,進一步改進價格工作,提高應急能力。沒有發生災情的地區也要未雨綢繆,完善應急預案,確保應對及時,措施得力,努力把價格波動控制在合理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