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6月20日電(記者 賀佔軍)流經哈薩克斯坦與我國新疆的國際河流伊犁河,自2004年實施“禁漁”以來,許多魚種借此機緣繁衍生息,加之漁政部門此間投放了大量優質魚種,河內魚類資源因此明顯恢復。
近期,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漁業部門從伊犁河內捕撈的魚類規格、品種和産量都呈明顯上升趨勢。伊犁河支流之一鞏乃斯河還出現了大量的新品種大口鯰和溝鯰,部分河段還出現了烏鱧(黑魚)、彭澤鯽等新魚種。
此前,由於受濫捕、不合理捕撈等因素影響,伊犁河部分生物種類出現衰退跡象,許多具有較高經濟價值的“土著”魚類,如伊犁弓魚、銀色弓魚等已難成規模,裸腹鱘的數量也日漸減少。
為了保證整個伊犁河流域正常的生物種群,使我國與哈薩克斯坦共享水産資源,2004年,新疆正式出臺了《伊犁河、額爾齊斯河漁業資源保護條例》,這是我國在保護國際河流方面出臺的首部專門性條例,為保護漁業資源提供了法律依據。條例明確規定對漁業資源實行捕撈許可證制度,並規定每年2月15日至5月31日為伊犁河禁漁期。
“因為這一時段是魚類的重要繁殖期,任何人不得在伊犁河進行捕撈、釣魚或銷售漁獲物。”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水利局漁業保護處負責人表示。
每年禁漁時,漁政部門還要向河內投放魚苗,包括鰱魚、鳙魚、鯉魚、草魚等。魚種被放流後,漁政部門還對增殖魚類的生長髮育進行監測觀察,以進一步優化伊犁河流域的魚資源品種結構,增加流域生物資源量。同時,我國還從亞洲和歐洲為伊犁河引入了大量的魚類“移民”,這些措施有效遏制了伊犁河魚類減少趨勢。
伊犁河全長1236.5公里,上遊流經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在我國境內長442公里,向西流入哈薩克斯坦,最後歸宿于巴爾喀什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