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6月22日電(記者蘇萬明)日前,青島市審計局向社會發佈的2007年第1號審計結果公告表明,青島市審計局審計市直單位21名黨政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時,共查出違規金額2.3億元。
青島市審計局于2006年開始審計的對象包括:市體育局、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市勞動保障局、市科協、市公安局、市工商聯、市總工會、市貿促會、市地震局、市外辦、市文聯、市旅遊局、市檔案館、市檢察院、市委黨史研究室、市經貿委、市交通委、市民政局、市質監局、市口岸辦和市人防辦等21個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其中,只有市檢察院、市委黨史研究室、市經貿委三個相關單位沒上“黑名單”,其他18個部門尤其是其所屬二、三級單位,在履行職責、財務管理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環節。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包括:固定資産核算管理不規範、未及時清理往來款項、財務收支未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違反預算規定管理使用財政資金、設置賬外賬、少繳稅費等,查出違規資金共計2.3億元。
據介紹,審計結束後,青島市審計局分別向被審計單位出具了審計報告,對查出的違法違規問題下達了審計決定,提出了改進意見和建議。目前,已有11個單位全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