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7月12日宣佈,對7月初被列入“流域限批”的5個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工業集中區和4家企業涉及的8起典型環境違法案件,由環保總局和監察部聯合掛牌督辦,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這些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分別是:蕪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不執行環評、“三同時”案,巢湖鑫泰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含山縣皓天鑄業有限公司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案,河北省滄州市河北小洋人乳品有限公司不執行環評、“三同時”、違法排污案,河南濮陽經濟開發區、河北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甘肅蘭州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山東省莘縣工業園區、山西臨汾市襄汾縣鄧莊鎮和景毛鎮的工業相對集中區不執行環評、“三同時”案。
環保總局要求相關省的環保部門督促地方政府立即採取行動,取締關閉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嚴重污染當地環境的應淘汰落後工藝,責令當地環保部門對未履行環評審批和不履行環保“三同時”驗收的企業立即停産整治,依法處以罰款,全面、足額徵收排污費。
監察部要求相關省和監察機關要對地方政府及監管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查清事實,分清責任,依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客觀公正地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武衛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