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8月17日電(記者程士華)安徽省馬鞍山市通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行行政審批目錄管制,規範和減少行政審批,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了“審批腐敗”,節約了行政資源,提高了群眾對行政機關的滿意度。
機制創新、群眾參與是馬鞍山市行政審批目錄管制與動態調適相結合的特色之一。馬鞍山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張桂華説:“我們把聽證程序引入行政審批流程再造過程,讓普通百姓、律師、外來投資商、大學教授和政府法律顧問等不同行業的人各抒己見,直接將社會上對行政的壓力傳輸到政府的決策中來”。
在再造工作中,馬鞍山市選定社會關注度高、對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影響密切的行政審批流程、城市公用行業服務流程,以“合理合法、又快又好、便利便民”為目標,讓來自不同行業的41名聽證員充分詢問、質證相關部門負責人。多數意見在流程的後續修編中被採納。
通過再造工作的開展,2006年6月15日,馬鞍山市正式啟用了《企業投資(核準、備案)審批流程》《企業註冊登記流程》《建設工程管理審批流程》《供電服務流程》《供水服務流程》《供氣服務流程》6個新流程。
以工商部門為例,如企業需要設立、變更、登出登記程序,工商部門認為需要核實情況的,一般需要15日,而流程再造後,工商部門5日內必須核實完畢,出具《申請材料核實情況報告書》和《登記駁回通知書》或《准予登記通知書》。由於方法得當、安排合理,審批流程再造工作降低了行政成本,也縮短了群眾的辦事時間,贏得了社會各界的稱讚。
制度保障、透明操作,以保證行政審批清理工作的連續性,是馬鞍山市審批目錄管制的另一特色。馬鞍山市明確提出:“凡沒有列入《馬鞍山市行政審批全目錄》中的行政審批一律不得實施。”對實際發生量為零或幾近於零的項目實行“休克”制度,通過市政府網站、馬鞍山日報等媒體向社會公佈行政審批事項,對縣(區)、街道辦事處、鄉鎮的行政審批項目,一併清理公示,為行政機關依法履行審批職責、群眾監督提供了“白紙黑字”的直接依據。
張桂華説:“自2004年以來,我們根據法律的立、改、廢情況,政府職能轉變要求和行政體制改革步伐,每年公佈一次最新目錄,作為全市行政審批的直接依據。透明公開的操作方式保證了全市各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清晰與合理”。
自2000年正式啟動行政審批項目以來,馬鞍山市共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675項。清理後,市直部門(含省以上垂直管理部門)一共保留行政審批365項,與周邊城市相比,項目少、準確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