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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防止部分開發商"囤積"土地形成壟斷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0月2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0月26日電(記者王立彬)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26日表示,要採取及時有效措施,防止部分開發商“囤積”土地形成壟斷。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説,最近有的房地産開發企業大量儲備土地成為媒體關注熱點。如果房地産開發企業“囤積”土地不及時開發,會進一步加劇房地産市場土地供求緊張程度。人為哄抬地價,不利於市場健康發展。為防範房地産開發企業“囤積”土地,縮短土地開發週期,促進供應土地及時開發,儘快形成商品住宅供應,國土資源部已于近日發文,明確規定一系列具體措施。

    一是要求實行“凈地”出讓。對於擬出讓的土地,要在理順土地産權和經濟關係的前提下,進行統一規劃,統一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形成基礎設施較為完備的熟地,按“凈地”分宗出讓。

    二是合理控制單宗土地出讓規模。大宗地出讓不利於市場競爭,不利於市場調控,要控制單宗土地供應規模,以增加土地供應宗數,吸引更多中小開發商參與競爭,防止部分房地産開發企業憑藉其資金實力 “圈佔”大面積土地,形成“壟斷”。

    三是規定每宗土地開發建設時間。每宗地開發建設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3年,確保供應出去的土地能夠及時形成住房有效供應。

    第四是加大閒置土地處置力度。對超出合同約定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要依法徵收土地閒置費,並責令有關企業限期動工、竣工。土地閒置費原則上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徵收。滿兩年未動工開發,堅決無償收回。

    國土資源部強調優先安排低收入家庭住房用地供應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26日強調,各地要及時落實有關規定,調整土地供應結構,保證並優先安排用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用地。

    這位負責人説,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若干意見,國土資源部已下發文件,要求各地主要從四個方面保障住房供應量,重點保證住宅用地需求,特別是要優先安排低收入家庭住房用地的供應。

    國土資源部15個組將赴各地進行“百日行動”檢查

    日前,國土資源部發出通知,對百日行動第二階段互檢互查工作進行部署。

    通知指出,按照百日行動方案的安排,部百日行動領導小組決定從各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部有關直屬單位和有關司局抽調人員,組成15個組,于10月25日至11月7日在全國範圍內對百日行動開展情況進行互檢互查,全面總結自查清理階段的成果和存在的問題,督促查處糾正階段的工作,掌握影響惡劣、土地違規違法問題嚴重的地區和重大典型案件,加強土地利用和管理情況的調查研究。

    監察部、國土資源部要求確保查處土地違法有實效

    監察部、國土資源部日前在京召開部分省(區、市)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彙報會,了解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一步明確有關措施和要求。

    國土資源部解讀招標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

    9月28日,國土資源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39號令)出臺,土地市場制度建設再次邁出重要步伐,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將隨之發生重大變化。

    39號令與11號令什麼關係,賦予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哪些新規定,將對土地資源的配置産生哪些影響,就這些備受關注的問題,記者採訪了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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