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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財政新增資金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29日   來源:新華社

   全國財政將新增470億元左右用於調整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新華社北京11月28日電(記者韓潔)財政部28日宣佈,經國務院批准,近日財政部、教育部印發了《關於調整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有關政策的通知》,決定從2007年起三年內,全國財政將新增經費470億元左右,用於調整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有關政策。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調整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主要是針對當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實施過程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以進一步加大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力度、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至此,2006-2010年全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累計新增經費,將由原來的2182億元至少增加到2652億元。

    根據兩部門通知,我國將從四方面進一步調整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一是明確中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基本補助標準。從2007年秋季學期起,基本補助標準為:小學生每人每天2元,初中生每人每天3元,每年在校天數按250天計算。對中西部地區落實基本補助標準所需資金,中央財政按照50%的比例給予獎勵性補助。中央財政每年對中西部地區安排資金37億元,比原方案增加36.7億元。中西部地區在中央基本補助標準的基礎上,可根據實際情況調高標準,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承擔。該政策將使我國中西部地區約1100萬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受益。東部地區也應加大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的補助力度,所需資金主要由地方財政承擔,中央財政將根據東部地區各省市政策落實情況及其財力狀況等因素,給予適當獎勵。

    二是全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享受免費教科書政策。從2007年秋季學期開始,向全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免費提供國家課程的教科書,所需資金全部由中央財政承擔。該政策惠及全國近1.5億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從2008年春季學期起,中央財政進一步提高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的補助標準,建立部分科目免費教科書的循環使用制度。中央財政平均每年安排免費教科書資金達到160億元,比原方案增加130億元左右。同時,免費提供地方課程的教科書,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承擔。

    三是提前落實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從2007年開始,對中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的生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小學低於150元的地區,提高到150元;初中低於250元的地區,提高到250元。2008年,中央出臺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基準定額,並分兩年落實到位,每年新增經費65.8億元。

    從2007年起,中部六省享受西部大開發政策的243個縣(市、區),其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和提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保障水平所需資金,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由原方案的中央負擔60%、地方負擔40%,改為中央負擔80%、地方負擔20%。與原方案相比,中央財政每年新增經費9.6億元。

    四是提高中西部地區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測算單價標準。從2007年起,提高中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的測算單價標準,西部地區由每平方米400元提高到500元;中部地區由每平方米300元提高到400元。在此基礎上,將加大對高寒地區和邊遠貧困地區校舍維修改造的支持力度。與原方案相比,中央財政每年新增經費16億元。

    財政部、教育部要求各地要深入細緻地做好補助寄宿生生活費覆蓋範圍、補助對象界定等政策的落實工作,確保應享受補助政策的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全部納入政策範圍。全部免費提供教科書政策實施後,學校不得再向學生收取任何教科書費用。加快推進教科書政府採購,有效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進一步提高農村中小學校的管理水平,做好農村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和執行工作。建立監督檢查的長效機制,對弄虛作假、挪用資金等問題,必須及時糾正、嚴肅處理。要堅決清理和規範教育收費行為,加快推進農村義務教育綜合改革工作,促進農村義務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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