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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總:堅決制止用人單位違法裁員"勸辭"職工行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0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2月2日電(記者杜宇)記者2日從中華全國總工會獲悉,對於一些用人單位違法裁員、採取要求職工辭職重簽勞動合同或轉為勞務合同等形式規避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行為,全總明確表態要堅決制止,並強調要堅決糾正上述行為,督促用人單位合法行使用工權,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據全總有關負責人介紹,勞動合同法實施在即,由於對法律的理解存在誤差等原因,近期一些用人單位非但不藉此規範用工行為,反而採取要求職工辭職、重簽勞動合同或轉為勞務合同等形式以規避勞動合同法。少數用人單位甚至違法實施經濟性裁員,一次性解除大批職工的勞動合同。

    對此,全總專門發出《通知》,明確指出,這些違反和規避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和即將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的行為,不僅直接侵害了職工合法權益,影響了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而且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造成了負面影響。

    《通知》要求,各級工會組織要認真調查處理學習宣傳貫徹勞動合同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發現用人單位有違反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和規避勞動合同法侵犯職工權益的行為,堅決要求其糾正。對於用人單位強迫職工辭職,要求職工轉換“勞動用工身份”或違法進行經濟性裁員的,要積極向當地黨委、政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並配合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嚴肅查處。要支持和幫助權益受侵害的職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及時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務。對性質惡劣、影響較大的典型案例,要一抓到底,決不姑息。

    《通知》還對切實發揮基層工會在學習宣傳貫徹勞動合同法中的作用提出要求,明確要幫助、指導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監督檢查勞動合同履行,建立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基層民主管理制度和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積極參與用人單位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的制定,維護職工勞動權益和職工隊伍穩定。同時強調,上級工會要加強指導,創造條件支持和幫助基層工會行使權力,履行職責,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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