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今年籌集城市低保資金14.95億元,保障低保對象130萬人;籌集農村低保資金2.88億元,保障低保對象80萬人,實現了全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全覆蓋。
為切實做好城市低保工作,近兩年,吉林根據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各地財力,結合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消費品價格指數等因素,不斷提高城市低保標準和補差標準。去年,全省平均低保標準由130元提高到142元,低保對象月人均補差標準由68元提高到85元,分類施保對象月人均補差標準由92元提高到115元。今年,全省的平均低保標準又提高到151元。同時,為保證困難群眾的生活不受市場變化的影響,還適時開展臨時救助和應急救助。僅在今年元旦、春節和肉價持續上漲期間,全省就籌集下撥臨時生活補貼和應急救助資金2.25億多元。為有效規避資金風險、方便群眾,低保資金還全部實現了社會化發放。目前,全省低保信息管理網絡已實現了省到社區五級聯網。
為有效緩解農村貧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困難,建成保障農村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長效機制,吉林省快速推進以規範化建設為重點的農村低保制度建設,先後出臺了《關於加快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吉林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等多項政策規定。去年,全省將農村低保標準由625元提高到683元,保障人數擴大到80萬人。今年,省級財政繼續加大投入力度,又將保障標準提高到693元,年人均補助標準由240元提高到360元。特別是加大了分類施保力度,對因重病、重殘、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生存條件惡劣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低保戶予以重點保障。目前,已初步形成了農村低保標準與經濟發展水平的同步增長機制。(記者劉亮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