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0日電(記者孫玉波)建設部近日發出的貫徹實施《城鄉規劃法》的指導意見提出,建設部將抓緊制定和修訂《城鄉規劃法》配套法規規章。
意見指出,要按《城鄉規劃法》的要求,充分考慮各地的實際情況,出臺針對性強、切實有效的法規或規章。進一步深化、細化落實《城鄉規劃法》的各項規定和要求。抓緊制定或修訂有關實施《城鄉規劃法》的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積極推進地方規劃條例或實施辦法的制定和修訂工作,修改與《城鄉規劃法》不相適應的配套制度和規定。
建立和完善城鄉規劃技術標準體系。結合當前城鄉規劃制定和實施管理的需要,及時修訂現行標準,加快在編標準的工作進度,抓緊其他標準的前期研究和開題立項工作,保證城鄉規劃標準體系制定工作高質量、高效率地推進。大力推動目前在編的11項國家標準的編制與審查工作。對於現有的城鄉規劃技術標準體系進行研究,補充完善有關內容。
同時,加強和完善城鎮體系規劃工作。突出國家和省(自治區)在城鄉建設與發展中的管理要求,明確必須嚴格管制的內容,使經批准的規劃可以作為省(自治區)政府城鄉規劃行政審批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