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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高立法機關立法關注殘疾人勞動就業等問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22日   來源:新華社

中國最高立法機關立法關注殘疾人就業問題

    新華社北京4月22日電(記者 陳菲 吳晶晶)“國家實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制度”“政府採購,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購買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産品或者服務。”……22日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的殘疾人保障法修訂草案,從多渠道、多層次對殘疾人勞動就業問題予以法律保障。

 

圖表:中國最高立法機關修改法律加大對殘疾人保障力度 新華社發

    根據2006年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顯示,我國各類殘疾人達到8296萬多人,佔總人口的6.34%,目前尚有858萬有勞動能力、達到就業年齡的殘疾人沒有實現就業,而且每年還將新增殘疾人勞動力30萬人左右。

    為了更好地促進殘疾人就業狀況的根本改善,殘疾人保障法修訂草案規定:“國家實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制度。”“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併為其選擇適當的工種和崗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保障殘疾人就業義務。國家鼓勵用人單位超過規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

    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起,國家就陸續制定了一系列鼓勵安置殘疾人集中就業的福利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2007年7月1日起,又作出調整,使得享受稅收優惠的單位範圍從民政部門和鄉鎮、街道舉辦的企業擴展到各類所有制企業及其他單位,殘疾人範圍也從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擴展到智力殘疾和精神殘疾人員。

    修訂草案繼續完善了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國家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到、超過規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和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依法給予稅收優惠,並在生産、經營、技術、資金、物資、場地等方面給予扶持。國家對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免除行政事業性收費。

    “政策調整就是為了使殘疾人更多地融入社會,充分發揮他們的聰明才智和創造潛能,以及促使安置殘疾人的單位更加關心殘疾人的基本權益。”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説。

    修訂草案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確定適合殘疾人生産、經營的産品、項目,優先安排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生産或者經營,並根據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生産特點確定某些産品由其專産。

我國擬立法禁止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迫殘疾人勞動

    新華社北京4月22日電(記者 吳晶晶 陳菲)針對有些地方發生強迫殘疾人勞動的違法行為,全國人大常委會22日繼續審議的殘疾人保障法修訂草案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殘疾人勞動。

    修訂草案還規定,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殘疾人組織投訴,殘疾人組織應當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有權要求並協助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處。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依法查處,並予以答覆。此外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我國殘疾人就業仍然面臨挑戰

    新華社北京4月22日電(記者 吳晶晶 李菲)記者從中國殘聯等部門了解到,當前我國殘疾人就業仍然面臨很大挑戰。

    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顯示,我國各類殘疾人有8296萬多人,佔總人口的6.34%,其中處於就業年齡的有3493萬人。據統計,我國尚有858萬有勞動能力、達到就業年齡的殘疾人沒有實現就業,而且每年還將新增殘疾人勞動力30萬人左右。

    中國殘聯副主席王新憲指出,殘疾人就業面臨的大挑戰,首先是社會認識的問題,用人單位對殘疾人的能力認識不足,認為不管什麼職位,健全人一定比殘疾人勝任,這顯然是不對的。其次是就業崗位缺乏的問題,殘疾人就業工作的形勢非常嚴峻。第三,殘疾人由於身體條件所限,一般人受教育程度偏低,就業競爭能力較弱,就業選擇餘地較少。第四是已經就業的殘疾人,存在就業質量不高的問題,造成就業不穩定。殘疾人就業服務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為了切實保障殘疾人平等就業的權利,我國政府制定出臺了一系列的法規政策,對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的全面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2007年5月出臺的《殘疾人就業條例》力求通過殘疾人就業保護和就業促進,消除或減輕殘疾障礙對殘疾人平等就業權利實現的影響。我國政府還連續制定實施了五個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都將殘疾人就業作為重要內容,明確任務目標和具體措施。

    通過各項法律法規和優惠扶持政策的帶動,我國殘疾人就業呈現出四大特點:一是殘疾人就業政策法規逐步完善;二是競爭與保護相結合的就業機制初步形成;三是就業形式多樣化,就業層次明顯提高;四是殘疾人就業服務體系基本建立。

    據介紹,中國殘聯正在協調有關政府部門,研究通過建設托養服務機構,對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開展托養服務和就業訓練,使這一部分最為困難的殘疾人能夠通過勞動得到康復,甚至回歸社會實現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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