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8日電(記者 岳瑞芳)北京市政務門戶網站“首都之窗”8日刊登了《北京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這項由北京市應急委辦公室會同北京市環保局編制完成的預案要求建立環境風險源檔案,以預防突發環境事件。
預案按照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將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突發環境事件一般分為輻射污染事件和因安全生産事故、自然災害、林業生態破壞、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等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兩大類。
預案規定,由北京市環保局牽頭,相關部門組成北京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協調小組。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後,必要時,在北京市環境應急工作協調小組框架基礎上,組建突發環境事件臨時應急指揮部,指揮、組織、協調北京市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
此外,為強化預防和預警工作,預案規定,北京市各區縣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轄區內生産、銷售、貯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的單位和危險廢物處置單位等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定期進行檢查、監控,並監督有關單位事故狀態下環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實,同時建立風險源檔案並報北京市環境應急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預案要求,北京市各區縣政府要加強對環境風險源單位的日常監管,組織、監督重點風險源單位的環境安全防範工作,限期整改事故隱患,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和培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