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啟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決定
各有關地區省環境保護(廳)局:
2008年5月12日14時28分,四川省汶川縣發生芮氏7.8級強烈地震,陜西、甘肅、寧夏、青海、山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重慶、貴州、雲南、西藏、江蘇、北京等(省、區)市普遍有震感。這次地震災害損失十分嚴重,次生災害産生的環境問題十分突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環境保護部決定全面啟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環境保護部防範和應對地震次生環境災害應急指揮部,周建副部長任總指揮,在中央抗震救災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實施突發環境事件一級響應。
二、李幹傑副部長率領環境保護部現場工作組,赴災區現場協調、指導當地政府防範和應對次生環境災害工作。
三、四川省環保局要按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啟動應急響應機制,切實防範和妥善應對地震次生環境災害。
四、陜西、甘肅、寧夏、青海、山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重慶、貴州、雲南、西藏等省(區、市),要按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啟動應急響應機制,認真開展應急監測和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切實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各項應急措施,嚴密防範次生環境災害。
五、各級環保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對群眾利益高度負責的精神,將抗震救災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實落實各項措施,努力奪取抗震救災鬥爭的全面勝利。
特此通知。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