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9日電(曾琴、劉錚)隨著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逐漸臨近,國務院經濟普查辦公室等部門近日發文,要求普查對象做好基礎資料整理和規範工作,其中強調了加強能源統計臺賬建設。
由國務院經濟普查辦公室、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統計局下發的通知要求,所有單位都要加強對能源加工、轉換及消耗等環節的計量,全面檢查、清理和整頓水、電力、煤炭、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和外購熱力等品種的原始記錄和統計臺賬。
對缺少相關能耗記錄的單位,國務院經濟普查辦等部門要求,更須加強基礎能源統計,掌握能源消耗實物量的計量標準,按時記錄並填寫統計臺賬。
通知指出,普查基礎資料整理和規範工作,需要蒐集、整理主要能耗設備的基礎資料。冶金、有色、煉焦、鑄鍛造、化工、造紙、建材、原油加工等行業的規模以上企業,還要對其主要設備基本情況原始數據的基礎資料進行整理和規範。
國務院經濟普查辦有關負責人介紹説,為了滿足國家節能減排、建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需要,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增加了全社會能源消耗和高耗能設備方面的內容,工作難度加大。
經濟普查是涵蓋全部第二、三産業的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在2004年開展了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後,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在2008年啟動,這次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0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