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7日電(記者江國成)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就業和收入分配司介紹,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全面做好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的統一部署,各地積極組織開展對災區的就業援助,取得積極成效。
據發展改革委提供的信息,災區各級政府千方百計為受災群眾尋找就業機會。四川省成都市和重災區都江堰市組織提供1.3萬個就業崗位,已有5000多人實現就業;雙流市為災區提供3000個就業崗位,一些企業也主動為災區群眾提供就業崗位。
甘肅省明確將災區城鎮企業職工、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未就業人員、新出現“零就業”家庭、失去土地農民、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等列為就業“援助對象”,可享受公益崗位優先安排、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稅費優惠、小額擔保貸款等政策扶持,對吸納“援助對象”的企業,給予稅費減免、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鼓勵,促進了災區群眾就業。
全國相關省份積極為災區提供就業援助。安徽省給四川阿壩州提供1萬個就業崗位,為來皖就業人員提供交通費補助,併為汶川663名學生提供來皖免費技工教育。湖北省為災區提供1.5萬個就業崗位,並對新招用災區來鄂務工人員提供免費住宿、報銷路費並預支部分工資。
福建省婦聯通過四川省婦聯向災區提供1萬多個來閩就業崗位,泉州已有數十家企業招用災區群眾3000多人就業。浙江娃哈哈集團(各地分公司)為災區提供了1500個就業機會。
廣東、廈門等地加強對災區外出務工人員的就業服務。四川災區在粵務工人員達到26.6萬人。廣東省對災區新來廣東務工人員,5個工作日內推薦就業;對在粵務工半年以上並參加失業保險的災區失業人員給予失業登記,享受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服務和政策扶持;對重災區汶川縣在粵農民工提供職業培訓補貼和免費就業服務。
廈門市採取多項措施為10余萬名災區在廈人員提供免費職業介紹等就業服務。
針對就業援助存在的問題,發展改革委建議,各地把就業援助列入災後恢復重建和對口支援規劃,採取專項政策措施,切實做好各項就業援助工作。按照規劃,今後三年在災區要實施大規模基礎設施重建工程,需要大量初級勞動力,要制定專項政策,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災區城鄉勞動力,特別是因災失去工作的人員,既滿足重建所需勞動力,又可安置災區群眾就業。
發展改革委認為,災區有關部門,要將災區因災失去工作的城鄉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零就業”家庭、失地農民、大中專畢業生未就業人員等列入“就業困難人員”,按相關政策給予就業扶持,幫助就業。災區公共就業服務部門要加強與外省市聯絡,積極組織引導災區勞動力外出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