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廣州:凡在公示表裏未列明的收費 學生有權拒繳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30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廣州8月29日電(記者鄭天虹)開學在即,廣州市教育局公佈了中小學校教育2008至2009學年度收費公示表。該公示表首次刪除了義務教育階段普通生書雜費的收費標準,僅保留借讀生書雜費收費標準。廣州市教育局強調,凡在公示表裏未列明的收費,學生有權拒繳。

    雖然廣東從今年3月就實現了城鄉免費義務教育,在義務教育階段免收學生的學費、書雜費。但由於這一政策是從2007至2008學年中段,即下學期起實施的,因此,對於廣州以學年作單位的學年收費標準表來説,在這個學年才能真正開始實行。

    廣州市教育局公示新學年中小學新學年教育收費標準裏,首次刪除了義務教育階段普通生的學雜費收費標準,意味著,具備廣州市戶口,並在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校就讀的學生免交雜費、課本費,學生作業本由家長自行購買。不符合城鎮免費義務教育實施範圍的學生,即非廣州市戶籍的學生,在廣州接受義務教育暫不納入免費範圍,按原借讀生規定收費標準繳費入學。

    廣州市教育局強調,在公示表裏未列明的收費,學生有權拒繳;學校不得強制學生購買學習或生活用品、用具;教學所需的課本資料費已含在書雜費(學雜費)中,學校不得另收課本資料費;學校臨時組織學生參加教學以外的活動的臨時收費應按實收取,多退少補。

    另外,軍訓生活費、普通高考考試費、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費、高中生會考費、初中生三防演練費、高中生學農社會實踐費、中小學生校服費和體檢費等8項收費屬於統一收取的代收費。而小學午休管理、課後託管,初高中學生補習費,訂報刊費、學生飲用奶費、校外活動費、住宿費和搭食費等8項收費屬於自願選擇的代收費。其中,在搭食費方面,學校應按實收取,未經物價部門批准,不得收取搭食管理費和飯卡工本費。

 
 
 相關鏈結
· 廣州亞運會二級標誌體育圖標和核心圖形設計啟動
· 廣州調查顯示:工資集體協商有利於企業利潤增長
· 廣州考核幹部打破“唯GDP”怪圈 引導官員眼朝下
· "惠民66條"變"惠民83條" 廣州養老金連續3年調整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