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1日電(記者南辰)《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規定》于2004年3月15日發佈,同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到今年10月1日,汽車召回法規在我國實施4週年。據統計,從召回法規公佈至今年9月18日,共召回一百二十多次,涉及車輛約154.66萬輛。
回首汽車召回法規實施來的情況,總體可以説成績巨大。過去,跨國汽車巨頭很少在中國汽車市場召回,現在各大品牌主動召回不斷,很多理智的廠家能做到與國際召回同步在中國市場召回。奇瑞等自主品牌汽車也能積極主動召回,體現了自主品牌國際化進程中,在質量監督體系和誠信意識上的巨大進步。
此外,以汽車召回法規為中心,出現了從轎車召回到客車召回,從汽車召回到潤滑油等相關用品召回的良性延展。隨著我國汽車召回制度的開展,汽車産品的各種安全隱患正通過召回的方式予以消除。
例如,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産品管理中心中國汽車召回網近日發出了《汽車輪胎故障信息徵集活動啟事》,指出:根據中心收集的車主投訴和交通事故統計結果,一段時間以來,汽車輪胎裂紋、鼓包甚至爆胎等故障問題頻繁發生,特別是某些品牌輪胎的故障率較高。鋻於上述情況,中心已開展針對輪胎産品典型故障問題的調查研究與技術分析工作,為了更廣泛地了解汽車輪胎故障特點、成因、機理,擬在全國範圍內徵集輪胎事故或故障信息,為缺陷調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這意味著,汽車召回法規制度的威懾力在逐步向輪胎等關乎消費者身家性命的缺陷産品延伸,這是消費者樂於看到的。而從主管部門的監管態勢看,相關廠家不主動召回,勢必要冒被動召回的風險,這對品牌信譽的殺傷力不言而喻。
值得關注的還有部分群發性故障也依託召回法規找到了解決之道。例如日前,廣州本田和東風本田汽車公司均向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産品管理中心遞交了關於部分轎車的市場服務活動報告。這是負責任的廠家對不危及行車安全的群發性故障採取的經主管部門認同的活動。
從汽車召回範疇看,4年中,主動召回佔絕大部分,但也有少數被動召回的。例如,國家質檢總局今年3月31日發出風險警示通告説,雷諾汽車公司生産的部分梅甘娜汽車存在安全隱患,消費者要謹防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此後,各地檢驗檢疫機構加強了對雷諾汽車的檢驗監管。在媒體、消費者、監管部門的良性互動下,這起群發性故障不得不使雷諾拿出足夠的誠意,該公司最終就梅甘娜等汽車的變速器缺陷進行了安全風險評估,並向國家質檢總局進行了説明,提出了免費更換相應零部件等整改措施。質檢總局隨後解除了對梅甘娜汽車的風險警示。
在巨大利益的博弈下,必然有廠家冒風險隱瞞缺陷汽車産品信息。對此,各方高度關注的強制召回何時出現意味深遠,也應當是汽車召回工作下一階段的重心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