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6日電(記者周英峰)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海關總署緊密聯絡海關工作實際,以“防範執法和廉政風險,促進科學發展”為實踐載體,堅持解放思想,理清發展思路,破解發展難題,積極構建適應科學發展要求的海關監管體系,不斷提高把關和服務能力。
海關總署明確提出,全國海關要用科學發展觀全面指導、審視和檢驗海關工作,查擺問題,整改提高。
一是著力轉變不適應、不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的思想觀念,進一步認清海關在國家宏觀經濟管理中所處的地位,把握好全局利益與局部利益的關係,求真務實,力戒浮躁,切實做到有效監管,更好地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全局。
二是著力解決海關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與深層次矛盾,加強基礎建設,強化內部監督,統一執法標準,規範工作流程。
三是著力解決制約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構建適應科學發展要求的海關監管體系,科學地確定稅收、監管、保稅、統計、稽查、緝私、科技等功能模塊在海關監管體系中的定位,提高海關監管的整體功能,提高海關的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應對當前全球性經濟危機帶來的不利影響,建設讓中央放心、讓人民滿意的海關。
海關總署提出,海關學習實踐活動要突出實踐特色,緊密結合當前國際和國內經濟形勢,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海關總署確立了以構建適應科學發展要求的海關監管體系為總課題,下設6個分課題和21個子課題的樹狀結構的調研課題體系。
近日,海關總署領導分別帶隊,就口岸管理、規範執法、實際監管、稅收徵管、加工貿易、打擊走私、隊伍建設、廉政建設等課題深入基層海關開展調查研究,認真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提出海關在保持國家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的具體舉措,重點將在6大領域實現新的突破:
一是探索實施“單一窗口”,推動口岸大通關建設;二是統一規範執法,形成規範執法行為、統一執法標準、強化執法監督的長效機制;三是提升海關對外合作水平,創造有利於海關監管的國際環境;四是適應科學發展要求,建立健全科學規範的直屬海關管理量化考核體系框架;五是加強監督制約,健全完善海關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六是以人為本,加強關務保障,提高海關監管後勤服務水平。
根據海關系統實行垂直管理體制的實際情況,經中央批准,海關總署統一領導全國海關的學習實踐活動。海關總署派出11個指導檢查組對全國46個直屬海關單位進行指導,確保學習實踐活動同步調,同進展。舉辦“我為海關工作獻計策”徵文活動,舉辦“海關與科學發展”論壇,要求全國海關黨員幹部發揮聰明才智,為海關科學發展踴躍建言獻策、貢獻智慧。充分利用海關信息化辦公的優勢,構建起學習實踐活動的共享平臺,互相交流,共同促進,有力推動海關系統活動向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