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3月8日電(記者郭遠明)為深化財政體制改革,促使財力分配進一步向縣一級傾斜,今年江西 “省直管縣” 財政體制改革試點範圍進一步擴大,全省80個縣(市)全部實行“省直管縣”財政體制。
江西省財政廳介紹,今年江西“省直管縣”的財政體制改革新增進賢、分宜、泰和、大余等21個試點縣(市)。至此,江西全省所有的縣(市)均已實行“省直管縣”的財政體制。
為緩解縣市財政困難狀況,縮小地區間財力差異,實現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均等化,促進縣鄉財政良性運行和可持續發展,2005年江西省選擇21個扶貧開發重點縣進行財政“省直管縣”改革試點;2007年,江西的改革試點範圍擴大,將38個轉移支付縣(市)納入改革試點範圍,以加大對縣一級財力性補助,財力分配進一步向縣一級傾斜。
據了解,在“市管縣”的財政體制下,縣級地區容易“營養不良”,地級市的工作重心一般都放在城區而不是農村,市級財政側重於市區的發展,在經濟利益上可能出現“市縣爭利”。“省直管縣”的財政體制賦予縣級政府行使地級市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以優化組織結構、減少行政層級、增強縣域經濟實力。
實行財政直管後,江西各地縣級財政整體狀況有所好轉,提高了財政保障能力,公共財政的覆蓋範圍進一步擴大,基層各項民生政策的實施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