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澳門5月4日電(記者張家偉)4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正式頒布澳門第三屆特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300名委員的名單,委員會的法定職能也從當天起正式生效。
根據特區《行政長官選舉法》的規定,新一任行政長官由這300人組成的選委會選出。這300人中包括254名從本地各主要界別間接選出的委員;12名澳門特區全國人大代表;特區全國政協委員及立法會議員各自推出的12名和16名選委,以及宗教界推舉出的6名選委。
至於選舉日期,現任行政長官何厚鏵此前表示,新一任行政長官選舉的確切日期將在5月中旬正式公佈,之後有關方面將就候選人提名等一連串工作訂出日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