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3日電(記者王文帥、毛曉梅)中國保監會3日消息稱,已于近日下發《關於推進投保提示工作的通知》,從強化保險公司銷售行為管理入手,進一步深入推進投保人風險提示和教育工作。
通知包括《人身保險投保提示工作要求》和《人身保險投保提示書基準內容》。《人身保險投保提示工作要求》對保險公司展業行為、重點提示內容等提出了明確要求,旨在強化銷售人員誠信展業、依法合規的理念;《人身保險投保提示書基準內容》採用通俗的語言,對容易産生糾紛的一年期以上個人代理、銀行代理渠道銷售的人身保險産品,將其主要風險點和投保注意事項對投保人進行提示,幫助投保人更準確地認識和選擇保險産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根據通知要求,各壽險公司、健康險公司應結合具體産品特點制定相應的投保提示書,明示各類保險産品的特點和風險,提示投保人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達到規範保險從業人員的展業行為、保護投保人權益的目的。
與此同時,各保險公司應明確要求銷售人員在産品銷售過程中以書面形式向投保人提供投保提示書,投保提示書應在投保人填寫投保單之前提供給投保人,並單獨列示。各保險公司要加強對銷售人員的培訓力度和管控力度,確保投保提示制度執行順暢,效果良好。
通知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保監會稱,通知的下發,將有利於進一步深入推進投保提示工作,提升行業服務水平,保護投保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