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6月4日電(記者謝佼)江敏、李鐵、楊建宏、楊軍、闕雯、樊斌6名律師4日接過聘書,成為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首批首席律師。從即日起,四川省司法廳開始在省、市兩級及部分有條件的縣(市、區)級法律援助機構試行首席律師制度,這也是國內首次試行法律援助機構首席律師制度。
我國法律援助制度是國家保障困難群眾無償獲得法律幫助,平等實現其合法權益的法律制度。近年來隨著社會發展和法律援助社會知曉度的提高,群眾對法律援助的需求不斷擴大,特別是圍繞社會熱點、難點方面開展的新型法律援助事項日益增多,如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徵地拆遷侵權糾紛等,對法律援助隊伍的工作水平和服務能力有著越來越高的要求。為弘揚公益法律服務精神,建立律師服務社會的公益平臺,打造法律援助專家隊伍,擴大律師參與法律援助實踐、理論研討等活動的途徑,建立法律援助首席律師制度是一個新的嘗試。
各級法律援助機構的首席律師由同級司法行政部門通過評選、審核的方式確定4-6名政治素質好、熱心公益事業、事業心強、工作積極性高、有較強業務能力和較好社會影響、執業5年以上的優秀律師擔任。首席律師試行聘任制,一年一聘。首席律師將接受指派,承辦有重大社會影響或領導交辦的重要法律援助案件;參與研究重要功能工作,為法律援助機構出謀劃策;參與重大法律援助活動;並承擔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其他工作。
據四川省司法廳介紹,到2008年底,四川全省已建立法律援助機構204個,法律援助工作站4864個,以全省法律援助機構617名專職工作人員為主導、7566名律師、5625名基層法律工作者為骨幹的法律援助服務隊伍已基本建立。法律援助首席律師制度的推行,將進一步吸引優秀律師積極投身於公益法律服務,提高法律援助的專業化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