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8月14日電(記者馬姝瑞、葛如江)安徽省政府14日通報了鳳陽縣晶鑫礦業公司“6·21”爆炸事件調查處理情況,經認真取證分析,認定鳳陽“6·21”爆炸事件是一起非法買賣、儲存民用爆炸物品的爆炸案件,相關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今年6月21日3時17分,安徽鳳陽晶鑫礦業公司辦公樓發生爆炸,造成17人死亡,42人受傷。爆炸發生後,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以副省長黃海嵩為組長的晶鑫礦業公司“6·21”爆炸事件搶險處理小組,並專設了事件調查組。
據悉,由安徽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技術專家等組成的調查組遵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本著實事求是、依法依規、注重實效的要求,通過現場勘察、資料收集、調查取證,在認真分析的基礎上,認定鳳陽“6·21”爆炸事件是一起非法買賣、儲存民用爆炸物品的爆炸案件。
通報還説,該省公安廳、省安全監管局已聯合召開民用爆炸物品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全面部署民用爆炸物品專項行動,省公安廳、省經信委、省安全監管局、省國防科工辦等將聯合製定下發全省民用爆炸物品專項整治方案,深入開展整治行動,認真吸取鳳陽“6·21”爆炸事件慘痛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