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4日電(記者 常志鵬 王敏) 來自國家郵政局的信息顯示,2009年10月1日《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將與《郵政法》同時實施。行業管理辦法的實施,將有利於快遞業健康發展。
我國郵政快遞業發展迅速
近年來,我國快遞市場迅速發展,初具規模,競爭格局基本形成。到2009年8月,在郵政管理部門備案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法人已有2000多家,企業分支機構有5000多家,從業人員40萬人以上,年産值超過500億元,年業務增長速度達20%以上,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方便生産生活作出了重要貢獻。
據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司司長安定介紹,在快遞市場迅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服務質量不高、缺乏準入門檻、安全隱患較多等突出問題。為優化快遞業務發展環境,推動快遞行業健康有序發展,《郵政法》規定對快遞業務實行經營許可制度。
國家郵政局政策法規司司長達瓦説,尤其是信件以及包裹、印刷品等物品的快遞業務,直接關係到用戶通信秘密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的保護,涉及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管理辦法將提升郵政快遞市場
達瓦介紹,快遞業務是競爭性業務,快遞市場是一個發展迅速、潛力巨大、競爭激烈的市場。隨著中國對外開放步伐的加大和流通領域的變革,快遞企業原有的低勞動力成本和價格優勢已經不能成為有效的競爭手段,不規範的市場經營秩序只會造成混亂,增加企業經營成本,最終損害消費者和企業的利益。提高快遞行業運行效益已經勢在必行。
管理辦法主要在準入門檻、服務質量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快遞業務經營管理辦法第二章第六條中規定,“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經營的,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五十萬元,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的,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一百萬元,經營國際快遞業務的,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二百萬元。”安定介紹説,這個門檻設立得並不高,比如,經營國際快遞業務的企業,正常運轉所需資金要遠遠超過目前的要求。
據了解,針對快遞企業服務質量存在的問題,《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主要是從人員素質上作出了具體規定。在辦法第二章第七條中規定,“符合《快遞業務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並通過資格認定的快遞業務員,經營同城快遞業務的,快遞業務員中具備初級以上資格的不低於30%,經營省內異地快遞業務的,快遞業務員中具備初級以上資格的不低於40%。”這被認為是從從業人員素質的角度為服務質量提供了保障。
管理辦法有利於行業長遠發展
安定説,實施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制度,其根本目的是為了推動快遞企業轉變發展方式,實現可持續發展。
據了解,目前世界快遞市場發展的現狀是“大小並存”。幾大快遞巨頭在網絡覆蓋、運輸能力、信息化建設和服務水平方面佔有絕對優勢。但在區域市場、專業領域,也有小公司提供專業化快遞服務,兩者相互補充。
有關專家認為,實施快遞業務許可制度,可以推動EMS加快改革,解決網絡規模大但重點地區服務能力不突出的問題,使其做大做強,發揮主力軍作用。可以推動跨省經營的規模型民營快遞企業加快發展,提升在大城市和重要經濟圈的服務能力,成為行業骨幹力量。可以引導中小快遞企業主動適應市場需求,調整戰略定位,找準發展方向,通過合作、聯合、重組等方式,壯大企業規模,提升品牌競爭力;通過差異化、精細化經營,贏得用戶和市場,成為快遞市場多元化發展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