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7日電(記者周英峰、劉錚)國家統計局人口就業司司長馮乃林27日透露,國家統計局決定,從今年起正式建立年度私營單位工資統計抽樣調查制度,將私營單位納入統計調查範圍。
馮乃林在國家統計局工資統計制度改革通氣會上説,近年來社會公眾對平均工資數據有很多質疑,其中質疑最多的是私營單位等沒有納入勞動工資統計調查的範圍。本著堅定改革、妥善推進的原則,國家統計局擬採取系列措施改革和完善工資統計制度。其中,重要一點是擴大工資統計單位的範圍,將私營單位納入。
據馮乃林介紹,國家統計局將完善統計指標,增加反映勞動報酬結構和差異的指標,包括增加反映工資結構的指標,增加並規範企業對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統計。
改革勞動工資統計的調查方式。從2010年開始,逐步推廣在私營單位以外的其他單位也實行抽樣調查。
改革勞動工資統計的數據匯總方式。從2009年年報開始,改變現行工資統計數據逐級匯總的模式,由國家統計局對地方統計局直接上報的基層單位數據進行超級匯總。
改進勞動工資統計的數據發佈方式。今後將不再公佈工資統計季度數據,而是每年在國家統計局網站上發佈詳細的分行業、地區、註冊類型和單位類型的年度數據。同時,加強對工資統計數據的詮釋和解讀。
不斷優化勞動工資統計調查體系。爭取在4-5年內首先在副省級城市建立以從業人員個人為調查對象的比較詳細的企業人工成本抽樣調查制度,每5年進行一次。
夯實勞動工資統計的基礎。逐步推廣幫助企業建立員工工資電子臺賬制度的做法,進一步夯實勞動工資統計的基礎建設。
嚴格工資統計數據的質量控制。加強對基層單位上報原始數據的邏輯關係審核,加強統計執法檢查力度,建立事後質量抽查制度和數據評估體系。
據介紹,勞動工資統計的根本目的是反映勞動力用工成本,分析國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構成。勞動工資統計以單位作為調查對象,統計用人單位支付給從業人員的全部勞動報酬,而不是他們的實際收入。
2008年城鎮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年均工資17071元
新華社北京10月27日電(記者周英峰、劉錚)國家統計局27日發佈的數字顯示,2008年全國城鎮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約為17071元。
據介紹,在現行的勞動工資統計制度中,私營單位未納入統計調查範圍。近兩年,國家統計局在全國進行了城鎮私營單位工資調查試點,取得了2008年的統計數據。這是國家第一次發佈私營單位人員的平均工資。
統計表明,城鎮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較低,只相當於現行勞動工資統計制度平均工資的58.4%。歷史數據顯示,2008年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9229元。其中,國有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31005元,城鎮集體單位為18338元,其他單位為28387元。
調查表明,城鎮私營單位從業人員數量大。根據調查推算,2008年底全國城鎮私營單位從業人員約有6676萬人,相當於現行勞動工資統計制度所包含從業人員的54.75%。私營單位從業人員的分佈幾乎涉及所有的行業門類。比較集中的是製造業(佔私營從業人員總量的54.2%)、建築業(佔14.18%)和批發零售業(佔10.42%)。
調查還顯示,年均工資水平最高的是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的私營單位從業人員,為26345元;排第二位的是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察業的私營單位從業人員,為22938元。最低的是住宿和餐飲業的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年均工資只有14439元。
據了解,國家統計局已經決定,從今年起正式將私營單位納入工資統計調查範圍。但考慮到“平均工資”是制訂社會保障政策、計算社會保險徵收比例和法律賠償的依據,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較低,計入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會拉低總體工資水平,進而影響廣大民眾的切身利益,國家統計局目前並未將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計入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中。國家統計局正就此問題與相關部門協商,確保找到一個比較完善的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