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30日電(記者 王宇、姚均芳)我國首份國家反洗錢戰略——《中國2008-2012年反洗錢戰略》30日正式對外發佈。《戰略》提出,到2012年前我國將參照國際標準,創建具有中國特色的“以防為主、打防結合、密切合作、高效務實”的反洗錢機制。
在由中國人民銀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聯合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蘇寧介紹説,《戰略》分析了我國反洗錢發展現狀、機遇與挑戰,對未來一個時期我國反洗錢工作做出了戰略安排,提出了與現階段中國國情相適應的反洗錢工作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實施原則和步驟。
根據《戰略》相關內容,我國反洗錢總體目標可分解為以下八個具體目標和行動要點:完善反洗錢刑事法律體系;構建國家反恐融資網絡;提升反洗錢監管的有效性;建立特定非金融行業反洗錢制度;加強國內部門間交流合作;培養高素質反洗錢專家隊伍;積極參與國際合作與標準制定;全力追償境外犯罪資産。
蘇寧表示,《戰略》作為我國制定和發佈的首份國家反洗錢戰略,將有助於統籌指導全國反洗錢工作,有助於促進反洗錢各部門達成共識和提高協調效率,有助於提高我國在反洗錢領域的負責任大國的國際形象。
據悉,為提高國家反洗錢制度的有效性,美國、英國、俄羅斯、南非等國家先後制定了國家反洗錢戰略。我國于2006年通過了首部《反洗錢法》,于2007年正式加入國際組織——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標誌著我國反洗錢法律、監管和組織框架體系已基本確立。此次發佈的首份國家反洗錢戰略,對提高我國反洗錢工作整體有效性將産生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