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1月8日電(記者 潘清)始於2004年的上海司法委託拍賣改革,六年來取得顯著成效,2009年成交額達到60億元。在司法委託拍賣效率不斷提高的同時,各種不正之風也在嚴密的制度監控下銷聲匿跡,其間未發生一例與拍賣有關的違法違規事件。
這是記者從8日舉行的京津滬渝司法委託拍賣座談會上獲悉的。
據了解,在上海實施司法委託拍賣改革之前,各級法院可自行委託拍賣機構對執行標的進行拍賣。這使得各種違規甚至違法現象的滋生“有縫可鑽”,如以不正當手段或商業賄賂取得拍賣權;操縱競價或惡意串通,壓低價格,損害他人合法權益;出具虛假成交拍賣確認書或者拍賣報告;違反規定洩露拍賣保留價等。
中國拍賣行業協會副會長、上海市拍賣行業協會會長徐勉之介紹,2004年上海啟動了司法委託拍賣改革,通過電腦隨機配對委託入圍在冊的拍賣機構實施拍賣的方式,從最根本的制度建設入手,實現執行和委託的“雙權分離”,保證了司法委託拍賣的公開、公平、公正。
嚴格和公開的遴選入圍程序,嚴密的拍賣標的配對機制,政府主管、監管部門共同管理以強化拍賣處置的市場公開性,實行定期考評和末位淘汰保證入圍企業的規範操作……在一系列制度的保障下,上海司法委託拍賣週期縮短、成交率上升,解決疑難案件的能力也不斷提高。
來自上海市拍賣行業協會的數據顯示,2009年上海司法委託拍賣案件數量超過2000件,拍賣成交額達60億元,扣除撤拍、緩拍,拍賣成交率接近90%。在2009年的考核中,15家入圍在冊的拍賣企業全部獲得了評審團給出的滿分。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杜絕了承辦法官與拍賣機構之間可能存在的關聯交易和人情委託,改革實施六年來,上海法院執行系統未出現過任何一例與拍賣有關的違法違規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