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3日電(記者 張曉松)2010年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審計將重點關注四方面內容:資金籌集、分配、管理和使用情況,規劃和政策執行及中期調整情況,項目工程質量管理和工程組織建設情況,土地管理和環境保護情況。
審計署日前對今年災後恢復重建跟蹤審計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以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確定的四川、甘肅、陜西3省處於極重災區和重災區51個縣(市、區)及恢復重建項目為主要審計對象,結合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檢查災後恢復重建規劃中期調整、建設進度、生産生活發展、資金管理、工程質量、土地管理,並對部分重點建設項目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
審計旨在揭示災區恢復重建、生産生活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促使有關部門和單位完善災後恢復重建政策,積極組織項目建設,嚴格工程質量管理和資金使用,按照國家産業政策恢復災區生産,促進災後恢復重建順利進行,保障災後恢復重建不出重大問題。
四川、北京等23個省(市)審計廳(局),審計署駐成都、西安、蘭州、重慶4個特派員辦事處等負責相關審計工作。
2008年汶川地震發生後,為確保災後恢復重建資金和社會捐贈款物用到實處,審計署啟動了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跟蹤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