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1月22日電(記者 周婷玉、楊躍萍)衛生部副部長劉謙21日在昆明召開的全國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交流會上表示,2010年要在全國10%的統籌地區開展試點,逐步推進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
“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勢在必行。”劉謙説,各地要結合推進門診統籌和提高部分重大疾病補償水平試點,選擇部分地區開展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試點。
隨著新農合製度的全面實施和穩步推進,新農合管理運行機制不斷完善,保障能力不斷增強,有效緩解了農村居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
但在新農合製度實施過程中,個別地方出現了醫療費用明顯增加的現象。針對這一問題,各級衛生部門採取了多種措施規範醫療服務行為,遏制醫藥費用的不合理增長,改革新農合支付方式就是其中重要的措施之一。
目前,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主要集中在門診總額預付和住院單病種付費方面。門診總額預付主要在鄉村兩級開展,採取門診統籌基金總額控制,按人頭或者門診人次定額包乾,預付給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要求為一定範圍的參合人口提供醫療服務。
住院單病種付費主要在縣鄉兩級開展,針對診斷明確、治療方案穩定、疾病界限清晰的部分病種,按照當地同級醫療機構該病種既往幾年的平均診療費用和物價增長因素,結合新農合基金的承受能力,確定新農合的支付定額。雲南祿豐縣還進一步探索開展了住院按住院病床日支付的方式,有效地促進了醫療機構自覺強化內部管理,規範醫療服務行為。
劉謙指出,支付方式改革,就是從按項目付費的後付制,逐漸實行按單元、按病種、按人頭支付的醫療費用預付制的過程。實踐證明,支付方式改革可以推動醫療衛生機構規範服務和合理運行,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
劉謙要求,推進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要認真測算,做好與現有新農合補償方案的銜接;加強監管,有效防範基金風險,維護參合人口健康權益;加強監測、及時調整,逐步完善新農合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