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8月25日電(記者 陳晨)25日在西安召開的新一輪西部大開發與環境資源法治建設研討會上,許多環境資源法學界專家建議,在新一輪的西部大開發中,應加快環境法治建設進程,將環保立法放在優先位置,進而對經濟開發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係提出更加合理的行為規範。
西北政法大學法學教授李永寧介紹,西部大開發戰略實施十年來,環境法治建設成果顯著,生態補償制度、退耕還林還草制度、生態移民制度、試點新資源稅制度、循環經濟制度等一批制度的建立和健全,為實現西部地區資源環境的可持續利用和西部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今年正值西部大開發戰略實施十週年,7月5日至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召開的西部大開發工作會議要求,在新時期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要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上一個大臺階,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將得到遏制。考慮到西部地區生態的脆弱性和生態環境保護的緊迫性,專家建議,新一輪的西部大開發應繼續堅持環境優先理念,將環境保護法治建設放在相關建設的優先位置。
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會長蔡守秋教授説,學界下一步環境保護相關法律的研究重點將在如何健全西部生態補償制度、預防和減少地質災害、防止西部土地荒漠化等領域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