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2日電(記者 楊維漢)針對正在開展的創建“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和委託執行案件專項清理活動,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國各級法院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兩項活動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狠抓落實,不斷提高執行水平,以鞏固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成果。
最高人民法院負責人強調,各級法院要大力開展創建“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活動,人民法院的各個部門都要參與到活動中來,加強立案、審判、執行協調配合,從各個環節預防和減少執行積案。要充分發揮綜合治理“執行難”聯動機制的作用,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共同促進積案清理工作。要紮實推進委託執行案件專項清理活動,從維護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維護司法權威出發,摒棄狹隘的地域觀念,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全力清理委託執行積案。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一要強化責任意識。各級人民法院要發揚連續作戰精神,把開展兩項活動作為當前法院工作的重大任務,各級人民法院黨組和主要領導要主動抓,重大事項親自部署、親自協調、親自督辦,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開展工作,認真抓好工作落實。二要完善制度機制。要把化解執行案件與建立長效機制緊密結合起來,改革與科學發展不相適應的執行工作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創新和加強執行管理。三要加強工作保障。要加強對執行人員的教育培訓,切實提高執行人員清理執行積案、化解社會矛盾、公正廉潔執行的能力,為開展兩項活動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