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經濟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污水排放量也在不斷增加。城鎮污水處理事業的發展,直接關係到城市公共衛生安全與人居環境質量的改善。“十一五”期間,我國不斷加大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投資力度,積極引入市場機制,城鎮污水處理事業進入發展快車道。截至2010年6月,全國設市城市、縣及部分重點建制鎮累計建成城鎮污水處理廠2389座,總處理能力達到1.15億立方米/日,分別是“十五”末的3倍和2倍。西藏自治區第一座污水處理廠昌都地區污水處理廠的建成調試,標誌著我國所有省、自治區、直轄市均已建成城鎮污水處理廠,其中北京、上海、山東、江蘇、浙江、河南、安徽、海南等省(直轄市)實現了縣縣建有污水處理廠。
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我國城鎮污水處理工作起步較晚,直至上個世紀80年代初,才建成第一座現代化的污水處理廠。從2000年開始,城鎮污水處理事業開始加快發展,城鎮污水處理量年均增長超過10%,十年累計增長145%。目前我國正在建設的城鎮污水處理項目1929個,可新增污水處理能力約4900萬立方米/日。在建和已建項目處理能力總和預計可達1.6億立方米,基本與美國的處理能力相當,我國將成為全世界污水處理能力最大的國家之一。
污水處理已成為我國實現節能減排工作目標的主要手段,污水處理設施對污染物減排的貢獻率不斷提高。2009年,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量達到279億立方米,是2005年的1.9倍,城市污水處理率已達75.25%,較“十五”末提高了23個百分點;城鎮污水處理廠平均運行負荷率達到76.6%,較“十五”末提高了11個百分點。城鎮污水處理廠全年累計削減化學需氧量(COD)達770多萬噸。
“十一五”規劃對城鎮污水處理提出了一系列目標,要求新增城市污水處理能力4500萬立方米/日,新增化學需氧量削減能力300萬噸/年,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70%以上。目前,“十一五”規劃中有關城鎮污水處理的相關指標已基本實現,提前一年完成了規劃任務。
“十一五”規劃實施以來,尤其是近兩年來,各地抓住“保增長、擴內需”的契機,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取得了階段性成果。針對污水處理工作的特點,明確了各地政府是城市污水處理的責任主體。建立、完善污水收費制度,根據保本微利原則,逐步提高徵收標準,強化徵收手段,加強資金使用監管。在中央預算補助和“以獎代補”專項資金的大力支持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不斷加大。同時,積極引入市場機制,建立公平公開的規範管理制度和特許經營制度,打破行業壟斷,引入競爭,提高效益。依據“政府建網、社會建廠”的原則,鼓勵多元投資主體參與污水處理的建設運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