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11月2日電(記者 楊維漢)在2日于江蘇南通召開的全國法院審判管理工作座談會上,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今後一個時期,各級法院要結合人民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和當事人涉訴信訪問題,加強案件質量的專項評查和重點評查工作,促進案結事了,建立起案件質量評查長效機制。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推進審判管理的5項措施:一要在強化審判流程管理上下工夫,儘快完善審判流程管理的基礎信息平臺,建立健全管理規章制度,強化審限監控和程序監督;二要在強化案件質量評查上下工夫,建立起切合審判工作實際的案件質量評查工作規程和科學可行的評查標準,注重總結提高,實現約束機制與激勵機制的有機結合;三要在監控審判運行態勢上下工夫,通過數據和資料分析、研判審判工作運行的整體態勢,及時發現影響均衡結案、制約案件質量與效率的各種潛在問題,及時提出切實可行的審判工作決策建議;四要在完善審判績效管理上下工夫,在全面、準確、客觀地為考核部門提供辦案績效基礎數據的同時,對一些關鍵績效指標進行動態管理,根據審判實際和廣大法官的意見與建議,及時提出確立、調整指標權重系數的決策建議,確保績效考評發揮正確導向作用;五要在協調配合服務上下工夫,要做到積極主動、統籌兼顧、嚴謹細緻,通過制度化逐步實現工作規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