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3日電(記者 陳菲)在北京網絡媒體協會3日舉行的北京網絡新聞信息評議會上,來自政府部門、行業協會、互聯網企業的代表表示,“網絡公關”亟待規範,建議立法、自律多管齊下遏制有關不當行為。
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和影響力的不斷擴大,近年來利用網絡技術、網絡應用展開公關、營銷已成為一股新熱潮。然而在大多數網絡公關公司開展正當的市場營銷和品牌推廣活動的同時,一些網絡公關公司和“網絡推手”在網上大量發佈虛假信息,惡意炒作商業話題,開展不正當商業競爭;有的通過私下交易等非法手段刪除合法帖文,甚至採取捏造事實、惡意貶損等手段進行敲詐勒索,謀取不正當利益。
這些“網絡公關”的不當甚至違法行為引起了業界的高度關注。
“當前網絡公關的混亂和無序已經達到比較嚴重的程度。”北京網絡媒體協會會長閔大洪説,“他們的行為不僅擾亂了經濟秩序,而且敗壞社會風氣,破壞傳播環境。”
對於網絡公關中存在的這些現象,搜狐網副總編輯國慶臨表示,互聯網企業要自律,加強內部的管理,不參與到這類事件當中去,不與這類組織,或者這類所謂的推手進行任何的商業合作,或者是其他合作。
北京網絡媒體協會新聞評議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馬曉霖指出,網絡作為輿論監督的一個重要補充或者推手,能發揮很多正面的作用。但是如果被用做不正當的商業競爭,或者成為不正當的網絡公關公司盈利的方式,這種網絡作用就走向了反面。
中國廣告協會互動網絡委員會秘書長陳永則表示,管理部門要加快立法程序,同時儘快地從行業規範的角度,更多地去做一些工作。從企業角度、網站角度來講,應該在自律方面多下一些工夫。多管齊下,會比較快、比較好地去遏制這種行為。
在強調完善立法的同時,國新辦網絡新聞協調局有關負責人指出,畢竟立法需要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行業應該注重自律,以自律的形式更好地遏制非法網絡公關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