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1月20日電(記者 姚湜)記者20日從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今年吉林省將再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幅度在15%左右。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崔力夫在記者採訪時表示,去年5月吉林省提高了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而今年隨著物價上漲,國內一些其他省份陸續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所以吉林省計劃在今年5月再次提高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據介紹,吉林省1995年開始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1996年至2007年先後六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2010年吉林省第七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長幅度為22.9%。
今年吉林省還將進一步完善企業薪酬統計調查和信息發佈制度,大力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加強三方協調機制和基層勞動關係協調工作平臺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