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2月16日電(記者林艷興)16日在南昌召開的全國濕地資源調查2011年啟動會議透露,過去兩年國家林業局開展了15個省(區、市)18個調查單位的濕地資源調查工作,覆蓋國土面積達460萬平方公里。今年,第二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將在河北、浙江、江西、湖北、安徽、廣西、青海、新疆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9個省級單位進行。
國家林業局濕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馬廣仁説,兩年來,國家林業局濕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3家國家技術支撐單位開展了15個省(區、市)濕地調查的遙感影像處理、區劃判讀和技術支撐工作,指導各省級調查單位成立了濕地調查工作機構,落實了配套資金,組建了調查隊伍,完成了外業調查、內業匯總和報告編寫工作,組織有關專家開展了濕地資源調查重大技術問題的研討,提出了濱海濕地區劃、塌陷區水域濕地類型確定等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案。
據介紹,濕地資源調查是具有重大戰略意義的生態資源國情調查,是開展濕地保護管理和履行《濕地公約》的重要基礎,是制定國家濕地保護宏觀戰略規劃和法規政策的主要依據。2005年10月,國務院批准的《全國濕地保護工程實施規劃(2005-2010年)》,把開展第二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作為國家項目優先予以對待。
在2003年完成首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工作之後,國家林業局積極準備開展第二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編制完成了基於3S技術的《全國濕地資源調查技術規程》等技術文件,培訓了調查管理和技術人員。從2008年開始,財政部安排濕地資源調查專項經費,為開展濕地調查提供了資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