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日電(記者周瑋)在1日舉行的貫徹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産法專家座談會上,文化部部長蔡武表示:“今後我們要進一步出臺相關規章,加強對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的管理,防止文化生態保護區變成一般意義上的經濟開發區。”
在談到如何看待非物質文化遺産整體性保護的問題時,蔡武説,非物質文化遺産法明確提出了對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集中、特色鮮明、形式和內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區域,實行區域性整體保護。自2007年以來,我們通過對非物質文化遺産區域性整體保護的探索和實踐,開展了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並根據國家“十一五”文化發展綱要的要求,相繼成立了11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試驗區,並初步總結出文化生態保護的工作原則和措施,出臺了指導性意見。
蔡武同時表示:“但總體而言,區域性整體保護方式是我們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一種探索和創新,可借鑒的國內外經驗較少,文化生態保護區的內容、保護方式、管理模式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同區內各項建設事業的相互關係等需要做深入探索,總結出規律性的經驗,推動整個文化生態保護的發展。”
談到非物質文化遺産知識産權保護的問題,蔡武説,非物質文化遺産法是一部行政法,主要規範政府和行政部門的行為,而知識産權屬於民事範疇,不是這部法律所能完全涵蓋的。同時,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涉及的知識産權問題非常複雜,特別是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産的原創權屬關係不是很明確,誰是權利主體有時難以確定,這些問題具有相當的複雜性,學術界對此也有不同看法。但考慮到非物質文化遺産使用會涉及到知識産權問題,非物質文化遺産法對此作了銜接性規定——使用非物質文化遺産涉及知識産權的,適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我們也要結合工作實際,就這一專題進行深入研究。
“非遺”保護工作機構和人員嚴重缺乏 有專門管理機構的省份不到一半
新華社北京3月1日電(記者周瑋)在1日舉行的貫徹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産法專家座談會上,文化部部長蔡武説,人才隊伍和經費投入是做好“非遺”保護工作的必要保障,“當前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機構和人員隊伍嚴重缺乏,全國只有不到一半省份建立了專門的非物質文化遺産管理機構;各地的經費投入與現實需求相比還遠遠不足。”
蔡武説,我們要積極與有關部門協調,爭取各級政府的大力支持,進一步加強機構隊伍建設,加大經費投入和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出臺稅收優惠政策,為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提供堅實保障。
談到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長效機制時,蔡武説,下一步我們還要完善調查制度,注重調查成果的利用,認真將第一次普查收集的各種資料,進行系統化整理研究、建立檔案及相關數據庫、出版普查成果,對通過調查發現的瀕危項目採取搶救性保護措施;徵集有關珍貴實物資料,開展重點項目專項調查;要建立對境外組織和個人在我國境內開展“非遺”調查的審批制度,並加強管理。
蔡武表示,要強化名錄保護機制,以保護“非遺”代表性項目為重點,進一步規範申報評審工作,將工作重心轉移到保護上,制定富有針對性的分類保護標準規範,綜合運用搶救性保護、整體性保護和生産性保護等多種保護方式;要健全傳承機制,進一步抓住“傳”和“承”兩個環節,推動企業、家庭、學校、社會等各個渠道的傳承,進一步落實對代表性傳承人的保護措施,同時研究制定對學藝者、繼承者的助學、獎學等激勵措施,逐步建立起長效的傳承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