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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青委員:非物質文化遺産是中華民族傳統的"根"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0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2日電(記者廖翊、白瀛)“短短五六年間,我們初步建立了‘非遺’四級保護名錄,向聯合國申報的‘非遺’保護項目有28項,還有6項亟待保護的項目,這在世界都是領先的!”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中心主任、全國政協委員田青在本次兩會召開之際接受記者專訪,交談的話題離不開“非遺”、“文化傳承”、“軟實力”……

    “中華民族長達數千年的歷史上,不管是精英階層以文字傳承的經史子集,還是民間口口相傳的戲曲、民間故事、傳統技藝等,都是民族的非物質文化遺産,它們構成了中華傳統文化最基礎的部分,是中華民族傳統的根係。”田青説,“保護‘非遺’,看似保護昨天,面對歷史,其實是為了更好地面對今天和未來,是為了讓我們民族在現代化進程中不迷失自己。”

    “現代化的終點是什麼?今天的中國人不能在現代化過程中一邊跑,一邊把口袋裏的東西丟了,把我們傳統的寶貝都丟了,等跑到了終點,發現赤裸裸什麼都沒有了。”田青長期致力於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根據他的調研,上世紀80年代,山西尚有52個地方劇種,如今只剩下28種!

    “經濟一體化帶來的文化一體化,對非物質文化遺産的生存造成極大的衝擊。”田青認為,對非物質文化遺産當務之急是保護和傳承,而不是發展。

    他覺得日本‘非遺’保護方面的經驗值得借鑒:“他們曾嘗試歌舞伎的歌劇化,但如今完全拋棄了‘遺産也要發展’的觀點,而將保護和發展當做是兩條並行不悖的、兩個同時存在的不同的領域。”

    田青表示,不久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法對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意義重大。他同時認為:“在‘非遺法’的整體框架下,要完善細節,要建立退出機制,以正告對‘非遺’重申報、輕保護的現象。”

    他指出,一些地方政府沒有意識到保護“非遺”的長遠意義,只是把“非遺”申報當成提高當地知名度、發展旅遊的手段,申報一成功,根本不保護,甚至胡亂開發。

    “進入國家‘非遺’四級保護名錄,不能是一勞永逸。必須建立相應的檢查、退出機制。保護不力的,警告;出現比較大的問題,嚴重警告;對‘非遺’破壞、濫用的,除名。”田青告訴記者,這是他在本次大會上提案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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