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3月26日電(記者 林艷興)日前出臺的《江西省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拆除民間資本的進入門檻,部分行業逐步實行國有資本適度有序退出,並允許民間資本直接投資建設政策性住房。
《意見》表示,支持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參與城市棚戶區、工礦棚戶區改造。民間資本可直接投資建設政策性住房,也可通過投資入股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公司,建設政策性住房將享受相關土地、稅收、信貸等政策優惠。
江西還支持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供水、供氣、污水、垃圾處理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領域,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公共交通、城市綠化、市政公共設施管理維護、公園經營管理等領域。積極推進市政公用事業領域的市場化改革,大力推行市政公用事業的投資主體、運營主體招標制度,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制度。
《意見》表示,支持民營企業增加研發投入,鼓勵有能力的民營企業建立技術中心和研發機構;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國家和省級重大技術攻關等;允許民間資本投資圖書館、文化館、展覽館等公共文化服務産業領域以及參與經營性文化單位的轉企改制;鼓勵民間資本建設綜合性、專業性、康復性以及社區衛生機構,建設和參與經營管理養老服務機構;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參與城市商業銀行的增資擴股,發起或參與設立村鎮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