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3日電(記者劉德炳)記者從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獲悉,北京市西城區遠見名苑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北京明華嘉業物業公司因未公示年度物業服務項目收支情況等問題,于12日下午被責令整改。這是《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頒布後發出的首張罰單。
根據去年10月開始實施的《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物業企業必須在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物業服務項目收支情況、本年度物業服務項目收支預算。12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張農科等一行,突擊抽查了北京市多個物業公司的執行情況。
北京明華嘉業物業公司是12日第三家被突擊檢查的物業公司。檢查組在明華嘉業向物業項目經理詢問公示情況,該物業公司負責人口頭表示,已按規定進行了相關內容的公示,並安排人員帶檢查組查看。但在小區北門,檢查組只看到一份物業收支情況的報告,並沒有其他內容。檢查組當即表示,按《辦法》對該物業進行查處,並在該小區公示欄內張貼了處罰公告,要求其在4月19日之前,將整改報告報西城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
張農科表示,《辦法》中要求公示的內容必須全部公示。如此敷衍的行為必須處罰,並計入物業公司信用檔案。他説,公示的目的就是要讓業主知道自己繳納的物業費用到哪,要花個明白錢。同時,促使業主關心和參與自己小區的管理。
張農科説,若小區物業不公示,業主可向有關部門舉報。公示後,對物業費收支有懷疑的,可提出質詢,還可以申請審計,物業公司要予以配合。
據介紹,如物業費確實入不敷出,物業公司可以找第三方評估公司進行評估,若評估的費用高於現行的物業費,可以向全體業主提出,由業主表決決定。《辦法》就是要讓物業服務質價相符。以後,物業需要怎樣的服務都應該由業主説了算,而物業的職責就是在業主的需求內完成好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