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9日電 衛生部29日指出,2010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已經完成,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正在對2010年監測結果進行評估。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衛生部等6部門聯合發佈了2010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各省級衛生廳局根據2010年國家監測計劃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本地情況制定了監測方案。
衛生部指出,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在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全面展開。在2010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中,32個省級、241個地(市)級和65個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分別承擔了監測計劃確定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等項監測任務。通過對67種食品12.36萬份樣品157個項目的監測,獲得了大量詳實的監測數據,將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制修訂提供數據基礎。
另外,分佈于各省(區、市)的312家縣級醫院開展了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的監測,遼寧等7個省(區、市)還開展了食源性疾病的主動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