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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主要經營場所將設“消費維權服務站”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6月10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銀川6月10日電(記者張曉松)今後,商場、超市、市場、企業、景區等主要經營場所將普遍設立“消費維權服務站”,由經營者及時受理和處理消費者投訴,協商解決消費糾紛。記者從正在銀川舉行的全國工商系統基層消費維權網絡體系建設工作會議上了解,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已著手在全國範圍推行這一便民措施。

    以往,消費者諮詢、投訴等都要找當地工商部門或消協組織,很不方便。近年來,一些地方工商部門開始嘗試引導和督促本轄區內的商場、超市、景區等設立“消費維權服務站”,為解決消費糾紛開闢了“綠色通道”。

    記者在寧夏一些經營場所看到,“消費維權服務站”一般設有一二名專職調解員,負責解答消費者諮詢,受理和處理消費投訴。當地工商部門還為這些服務站配備了工商幹部作為指導員,通過網絡視頻通話等方式為他們提供業務指導。銀川市新華百貨東方紅店自2008年設立服務站以來,已受理消費投訴400多起,辦結率100%。

    據工商總局副局長王東峰介紹,除寧夏外,山西、安徽、湖南、成都等地指導景區設立了“消費維權服務站”,內蒙古、河南、黑龍江、四川、廣東、廣西、青島、大連等地也在主要經營場所設立了“消費維權服務站”,這些都極大地方便了消費者就近解決消費糾紛。截至去年底,全國已建立“消費維權服務站”近20萬個。

    近日,為在全國範圍推廣這一便民措施,工商總局專門出臺了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工商部門,積極引導商場、超市、市場、企業、景區等場所建立“消費維權服務站”,努力做到消費糾紛解決“不出店門”。

    為規範“消費維權服務站”建設,工商總局規定,服務站要有一個相對固定的場所、一塊標識牌、一名以上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一塊宣傳欄、一部相對固定電話、一台計算機、一本受理和處理消費者投訴登記簿和一套工作制度等;並要求服務站做到消費者投訴件件有登記、事事有結果。

    工商部門則將通過定期巡訪、聯網直通、三方通話等方式,加強對“消費維權服務站”的溝通、指導、培訓,對消費者與經營者不能達成和解的事項及時介入、依法處理,對處理糾紛不力或虛報處理結果的經營者進行行政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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