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8日電(記者趙曉輝、陶俊潔)儘管券商直投業務備受爭議,中國證監會8日仍宣佈將其由試點轉入常規監管。這意味著除去現有的34家試點公司外,其他證券公司只要符合條件即可申請開展直接投資業務。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説,試點三年多來,證券公司直投子公司運轉正常,業務開展穩健,在強化內控、有效監管的基礎上,直投業務可以做到風險可測、可控、可承受,具備了由試點納入常規監管的條件。
這位負責人説,試點以來,券商直投子公司未發生大額虧損或出現重大問題,直投業務的開展一定程度上拓寬了部分企業的融資渠道,有利於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也對增加企業直接融資比重,促進産業結構升級具有積極意義。
一直以來,各方對保薦加直投的模式頗有爭議,認為證券公司既為企業上市做保薦機構又擁有企業的股份,其中存在利益輸送。
對此,證監會採取了人員獨立、決策獨立、信息隔離、業務隔離等措施,要求證券公司自擔任擬上市企業的輔導機構、財務顧問、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或者實質開展相關業務之日起,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屬機構不得再對該企業進行投資。
針對市場擔心的私募股權投資中的腐敗問題,該負責人説,目前,不論是以自有資金還是管理資金開展直投,都不屬於證券業務或者特許業務,民營企業、外資企業、部分國有企業普遍開展該項業務,而且外資、民營私募投資機構佔據了市場主導地位,且基本不受監管。
“比較而言,證券公司直投受到嚴格監管,直投子公司的制度安排、監管要求、風險控制更為嚴格,信息透明度更高。”這位負責人説。
據介紹,由試點轉為常規監管後,證券公司如果要開展直投業務將直接向當地證監局申請,而不是報由證監會批准。
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共有34家證券公司設立了直投子公司,註冊資本合計216億元,有6家直投子公司投資管理了7只産業基金,另有中金公司的直投子公司設立了直投基金,籌集並管理機構投資者資金開展直投業務。
證監會允許券商設立直投基金
新華社北京7月8日電(趙曉輝、余智)證監會8日宣佈,在證券公司直投業務由試點轉為常規後,直投子公司將可以設立直投基金,集中機構投資者的資金進行直接投資。
此前,證券公司的直投都是以自有資金進行,由於受到凈資本比例的限制,一些公司的直投面臨資金不足的問題。直投基金則允許證券公司向社會募集資金進行直接投資,擴大了資金規模。
證監會要求,證券公司直投子公司設立直投基金的,應當充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直投基金的投資者限于具有較強風險識別能力和承受能力的機構投資者。
根據要求,直投子公司應當合理確定投資者篩選標準和程序,了解投資者的投資經驗、收益預期和風險承受能力,同時公平對待潛在投資者,審慎確定適當的直投基金投資者。
同時,證監會還對直投基金的投資者數量進行了限定。單只直投基金的投資者數量不得超過50個,且限于通過私募方式尋找投資者,不得採用廣告、公開勸誘或者變相公開方式尋找投資者。
此外,直投基金資産應當委託獨立的商業銀行等第三方機構託管,基金不得負債經營,不得成為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説,目前對直投基金的規模沒有限制,但是證券公司自身對直投子公司、直投基金、産業基金及基金管理機構的投資金額合計不得超過公司凈資本的15%。
目前,僅有中金公司一家獲批直投基金。關於直投基金審批的進度,上述負責人説,要基於“循序漸進、穩步推進”的原則,逐漸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