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7月23日電(記者 王海鷹)山東省近日出臺化解公辦高校債務的一攬子辦法,根據山東省的計劃,到2012年底,確保公辦普通高校化解債務80億元,爭取化解債務100億元,努力將高校債務降至合理水平。
據了解,山東省將增加定額經費支持省屬高校化解債務。2011年、2012年大幅提高省屬高校學生定額經費。負債率超過60%的高校,山東省財政將從學生定額經費增量中安排不低於50%的資金用於歸還銀行貸款本金。對負債率較高的高校,根據負債率情況進一步提高還款比例。
2011年、2012年山東省財政還將安排資金,專項用於負債率超過100%的省屬高校歸還銀行貸款本金。同時,鼓勵高校通過土地置換化解債務。對置換土地的省屬高校,山東省財政依據高校土地置換收入用於化解債務的數額,按不低於10%的比例給予獎勵。除此之外,省屬高校再統籌學生定額經費、學費、國有資産有償使用收入、經營收入等化解債務的,山東省財政依據貸款減少額,按不低於30%的比例給予獎勵。對負債率低於60%或通過努力將負債率降到60%以下的省屬高校,再減少銀行貸款的,山東省財政依據貸款減少額按不低於40%的比例給予獎勵。
山東省確定,未完成工作目標,虛報套取、擠佔挪用獎勵資金,違規增加銀行貸款、職工借款等各類債務的高校,將被通報批評;扣回該校的獎勵資金,並不再給予債務化解資金支持。同時,減少學校的招生計劃、停止受理院校升格及學位點建設申請等。對未經批准新增債務、截留挪用資金、未按計劃償還債務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